在目前二手房买卖过程中,难免会遇见一些棘手的问题,比如,交易双方签署了购房合同后,其中一方毁约,此时,怎么办呢?
交易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后,其中一方毁约,通常情况下会使用定金罚则或者赔偿违约金的方法进行解决,在此提示购房者定金罚则和赔偿违约金只能选择一种方法。
1、定金罚则。交易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后,一般买方会向卖方支付肯定金额的定金,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定,最高低于购房款的20%。如遇单方毁约问题,则适用“定金罚则”,即假如卖方(也就是业主方)毁约,则需要向买方给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;假如买方(也就是购房者一方)毁约,则已经支付的定金,卖方将不予退还。
2、赔偿违约金。违约金一般是交易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后,另行约定于《补充协议》中,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买卖过程中都涉及违约金问题。同时,违约金的数额也是由交易双方自行约定的。
在现在接触的买卖中,大多数交易双方都没另行约定违约金赔偿,而是直接选择支付定金。但假如购房者和业主对于合同赔偿问题存有担心,则可以就违约金问题签订一份《补充协议》,如遇毁约则可以参考定金和违约金的赔偿数额,择优选择,最大限度的维护我们的权益。